好运物流网-全国领先的物流网   好运物流网-登录  好运物流网-免费注册 进入我的后台 首页 | 发布信息 | 服务项目 | 物流百科
物流查询|物流公司|中国物流信息网-好运物流网
 
你正在查看的信息:资讯首页->资讯频道->新闻动态->正文

【图】车辆违章停车除了吃一张违停罚单还可能承担其他责任

更新时间:2014/11/17 8:09    出处:互联网
已经浏览
7140
车辆违章停车除了吃一张违停罚单还可能承担其他责任
  车辆违章停车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如果你认为这样做的后果大不了是吃一张违停罚单,那就大错特错了。

  前几天,宁波江北交警大队特意向市民发出了提醒:近期在小区门口发生的好几起交通事故,都与违停占道形成的视觉盲区有关,即便违停车辆没有参与事故,但都需要“连坐”承担责任。

  看来,违章停车前还得请三思啊!

  案例1

  违停间接致人死亡,被判赔偿11万

  类似违停导致事故的案例并不少见,今年1月25日,宁波还曾发生过违停间接致人死亡的悲剧。

  当晚7点多,刘某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从镇海驶往江西九江。当行驶到镇海某路口处时,没吃晚饭的刘某决定先找个地方吃饭,就把货车停在了路口边。

  正当刘某在吃饭时,外面突然传来了“轰”的一声。原来是出车祸了:一辆厢式货车撞上了一辆自行车,骑车人被撞倒在地。120救护车赶到后,医生确认骑车人当场死亡。

  看完热闹的刘某吃完饭,刚准备上路,却被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叫住了。

  经交警认定,厢式货车司机吴某准驾车型不符,且未让行非机动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刘某在交叉路口违章停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我的车好好停在那里,并没有发生任何碰撞,为什么我也要负责任?”刘某坚持认为自己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拒绝赔偿死者家属。

  在多次寻找吴某、刘某协商未果后,今年3月,死者家属诉至镇海法院,要求两人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0余万元。

  庭审中,刘某觉得自己挺委屈,他认为骑车人是骑着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被吴某驾驶的车辆撞击而亡。而自己的车辆在事故中没有与任何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与骑车人的死亡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镇海法院依申请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刘某将车停放在并不宽敞的出事路口处,并且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不但阻碍了来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还致使受害人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增加了骑行的危险性。

  法院因此认定刘某的违法停放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刘某赔偿死者家属11万余元。

  案例2

  违停车辆遮挡视线也要被追责

  11月1日中午,宁波的陈先生开车从天水家园二期北门右转弯进入丽江东路过程中,与骑车逆行的小翁发生了碰撞。

  小翁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事故导致他严重骨折。

  说起这起事故,两人都很郁闷。

  事故发生时,事发双方都没有看到对方,原因就是路边一辆违停的小轿车挡住了视线。

  在随后的事故处理中,交警除了认定陈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小翁承担次要责任之外,也认定违停车主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无独有偶,10月14日下午,周某开车从宁波天合家园一期东侧道路由南往北行驶,在小区东门附近转弯时,与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沈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

  当时,另一名车主倪某的轿车停放在小区门口,在一定程度上遮挡了周某的视线。

  在事故处理中,交警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违停车主倪某承担次要责任,沈某无责任。

  由于两起交通事故均造成骑车人骨折,涉及到不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承担次要责任的违停车也得付出一笔不小的费用。


还可以看看其他文章,谢谢您的阅读。
网站申明:系本文编辑转载,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权归属原作者。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篇:国内汽柴油价8连跌及降幅表-92号油降至6.76元/升 或迎九连跌 下一篇:2015年底前,浙江省要全面淘汰“黄标车”
更多相关的物流文章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44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20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34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15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12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55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187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193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4-04-11  浏览:215次
正在被浏览的文章
【新闻动态】热点文章
“扫一扫”微信公众号
好运物流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于好运物流网 - 联系好运网 - 物流公司查询 - 物流知道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温馨提示:防范支招 安全警示:货运合作要有安全意识,需当面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要签订合同/协议、提供身份证等(防范支招)
免责声明:本站只起到物流信息平台作用,内容的准确性以及物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发布者负责,与平台无关。
好运物流网(haoyun56.com)  备案号:浙ICP备10210792号-4

浙公网安备 3308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