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上海外地车牌限行规定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的车流量,确保高架道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体现,根据2002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上海限行规定-最新的上海机动车限牌以及限行措施
2014年车牌投放总量较去年减少1万张
根据新政,2014年,本市机动车额度的投放总量保持在10万张左右(含个人和单位,其中,单位机动车额度投放量占年度投放总量10%以内), 每月额度投放量保持基本均等。其中,春节、五一、十一假期前的投放量为9000辆/月(含个人和单位),其余月份的投放量为8000辆/月(含个人和单
位),以引导竞买人按需自由选择拍卖时间。
记者查阅历年车牌投放量的记录发现,10万张左右的投放量较往年的投放力度有所放缓。2013年,上海私车额度投放最高的一个月达到11000张,投放最低的月份也有8500张,总投放量达到了11万辆。2012年全年,上海市投放的私车额度则达到10.81万辆。
不过,上海市建交委早就表态,上海中心城区道路容量扩张空间相对有限,新增机动车额度不可能长期维持目前约10万辆/年的投放量,抓紧研究替代措施十分必要。
设置年度统一警示价个人、单位分场拍卖
为遏制投标拍卖价格过快过高非理性上涨,坚决打击投机炒作,2014年,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将试行年度统一“警示价”措施,即全年每月设置同一 “警示价”,“警示价”选择2013年的最低“警示价”72600元。竞买人首次出价阶段出价高于“警示价”,系统将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
方法操作。
此外,还将现行的私人、私企机动车额度拍卖同场举行改为个人、单位分场举行。其中,单位机动车额度拍卖实行有底价竞拍,起拍价为个人投标拍卖成交均价。
据了解,这已是今年4月开始实施“警示价”新政以来,有关“警示价”政策的第三次变化。今年4月,上海首次推出“警示价”,有效地遏制了车牌价 格的“突飞猛进”,车牌均价从3月的突破9万元猛的跌落到7万元左右。但这一“警示价”政策实施4个月后,今年9月上海推出有条件启动“警示价”竞拍新
政,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 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价格相同。
在有条件启动“警示价”竞拍的新政后,10月上海取消了“警示价”,随即车牌均价便重上8万元,涨幅大幅超过6%,因此,11、12月将连续两个月重启警示价,警示价价格74900元。
二手车带牌过户不再受限制
另据了解,本市还将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措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把原“新增机动车额度仅用于本市新增车辆上牌”措施,调整为“二手车办理 带额度(即带牌)过户转让手续后半年内,不得办理退牌、转籍(迁出本市)等二手车业务(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特殊原因除外),即二手车带牌过户
后半年内不得车牌分离,二手车带牌过户不再限制”。原“新增机动车额度首次启用后三年内不得带牌过户转让”、“二手车存量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机 动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等措施继续执行。
及时公开年度拍卖资金试行措施评估后再完善
对于此次出台的拍牌新政,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表示,希望通过一次性公布年度投放总量、统一年度“警示价”和个人、单位分场拍卖等措施,有效引导公众对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的预期,引导竞买人理性出价。
同时,按照“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向人大和社会公开年度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下一步,将对2014年推出的试行措施作全面评估后,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号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06年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高污染车辆不得在本市内环线以内(含内环线)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上行驶(在本市逗留7日以内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除外)。
二、自2006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高污染车辆不得在本市内环线以内(含内环线)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上行驶(在本市逗留7日以内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除外)。
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国目前车辆限购限牌城市包括:
北京、贵阳、上海、广州、天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