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顾客购物免费提供的手推车大家都不陌生,有的家长不但用手推车装载商品,还会将其当成儿童车使用,个别调皮的孩子甚至将手推车当“轮滑”,然而在方便和娱乐的同时,手推车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东海县消协就接连接到两起超市手推车伤人投诉。 
常州手推车 孙女士的孩子不久前被当地一家超市的手推车给伤着了。她投诉称,事发当天,她带着孩子去超市购物,到了入口处像往常一样,将孩子抱着放进车内,可刚推着小车没走多远,手推车突然失去平衡翻倒,车里的孩子也摔倒在地,碰到了额头。一旁超市工作人员急忙赶过来与孙女士一起将手推车扶起,孩子额头已经肿起了一大块。后经检查,是手推车的左前轮脱落造成侧翻。 虽然孩子并无大碍,但一想到自己去超市购物,却因为手推车质量问题让孩子受了罪,孙女士认为超市没有尽到保证顾客消费安全的责任,应该赔偿。经东海县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超市一次性赔偿了她800元钱。 无独有偶,东海县的小周在逛超市时也推着手推车,他像往常一样,推着小车小跑起来后,还利用双手撑在车上,双腿离地,借助惯性向前滑行,结果没有掌握好平衡,摔倒在地,导致手腕扭伤。虽然受了罪,可小周却没有得到赔偿,因为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他的个人行为,与超市并无关系,因此这单就只能他自己去埋了。 常州手推车消协提醒消费者,手推车是超市提供的便民工具,仅限装载购买的商品,让小孩乘坐时,也一定要认真看管,防止出现意外。同时超市方面也应该安排专人定期对手推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问题”推车“带病”服务,给顾客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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