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物流网-全国领先的物流网   好运物流网-登录  好运物流网-免费注册 进入我的后台 首页 | 发布信息 | 服务项目 | 物流百科
物流查询|物流公司|中国物流信息网-好运物流网
 
你正在查看的信息:资讯首页->资讯频道->新闻动态->正文

【图】非法改装将依法查处-私家车6年免检9月1日实施

更新时间:2014/9/1 19:57    出处:互联网
已经浏览
3911
内容提要:昨天记者从交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本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非法改装将依法查处-私家车6年免检9月1日实施
9 月1日起,试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政策。上述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每2年定期检验时,车主 或代理人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 理完毕后,直接到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车管分所、车管站、执法站等60个办理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全市机动车检测场不再办理此项业务,同时符合上述 条件车辆也无需再到检测场上线检测尾气排放。

据了解,适用免检政策的车型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此项措施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的可以享受2次免检政策;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注册的可以享受1次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含)以前注册的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同 时,交通部门指出,有六种情形不能享受免检政策。1.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2.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3.行驶证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4.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5.距车辆出厂日期 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6.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

非法改装将依法查处

交管局提醒,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主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对发现的车辆违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情形,交管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此外,6年内免检政策自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同 时,机动车检测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国家 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检 测监督监管。

交管部门推出检车服务新措施

根据“意见”,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将扩大。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网上预约验车”服务平台,并推出“北京交警”微信预约验车服务。
还可以看看其他文章,谢谢您的阅读。
网站申明:系本文编辑转载,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权归属原作者。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篇:9月1日起开始实施私家车免检、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等三项新规 下一篇:9月17日下调汽柴油限价,每吨汽油下调140元、柴油135元
更多相关的物流文章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3-08  浏览:7760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3-08  浏览:7883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8169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8216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8042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8116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7653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7750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7749次
新闻动态  互联网  2025-02-20  浏览:7723次
正在被浏览的文章
【新闻动态】热点文章
“扫一扫”微信公众号
好运物流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于好运物流网 - 联系好运网 - 物流公司查询 - 物流知道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温馨提示:防范支招 安全警示:货运合作要有安全意识,需当面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要签订合同/协议、提供身份证等(防范支招)
免责声明:本站只起到物流信息平台作用,内容的准确性以及物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发布者负责,与平台无关。
好运物流网(haoyun56.com)  备案号:浙ICP备10210792号-4

浙公网安备 3308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