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11月9日消息(
记者杨沼畔 通讯员孙明聪)近期,哈尔滨市发生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件,一物流公司涉嫌非法侵占客户钱款近两千万元,使发货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警方提醒:谨防物流公司合同诈骗。
哈尔滨某物流公司是一家成立多年的物流企业,业界口碑较好,但在近几个月经营中,该公司却频频推迟发放代收款的放款时间,企业经营人涉嫌非法侵占客户代收货款近两千万元外逃,属于经济犯罪领域中的合同诈骗犯罪。此类合同诈骗案件存在不确定性,更具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如发货人秀古轩(野猫)在网上发帖,“XX物流,你在我们心中,是个值得信赖的品牌啊,可惜,你太让我们失望了”。网友dt7798发帖 ,“一直做点小生意,在XX物流办代收款,可是物流跑了哥们老乡,我怎么办啊?”由此可见,出现合同犯罪的不仅仅是一些小物流,更集中在一些知名度高,群众基础好的大物流中,多为信任诈骗。
因合同诈骗上述特点,导致了监管中存在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货主警惕性不高。有的货主存在惯性思维,过分相信空车配货站,认为进行过几次交易这的声誉好,不会出事。与货站基本上采用口头约定、电话联系、单方登记帐目,缺少确认的书面凭据,不用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讲不清楚,财物被骗也很难认定诈骗数额,事实较难查清,给案件的侦破工作也带来难度。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现在物流业主绝大多数是以个体形式出现在市场中,松散、无组织是主要特征,给管理上带来很大困难,另外职能部门交叉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等是案发的重要原因。三是执法不严查处不力。有些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局部利益,对合同诈骗分子放任自流,查处不力,甚至公然打着保护地方经济、地方“企业家”、地方“能人”的旗号,或明或暗地庇护行骗者,为其通风报信,姑息养奸。
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建议做到:一要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达到优势互补共同管理,从人员、车辆、场地、企业资质等源头抓起,要求所有的空车配货站对自己联系的车辆、人员认真核实登记,对人员同所驾驶的车辆一起拍照,报送公安机关备案,以达到震慑作用。二要加大宣传提高货主防范意识。适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工具,开展专题法制、合同法讲座,提高货主法制意识。由工商等职能部门根据物流业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格式合同,供经商户使用,以减少被骗案件的发生。物流业设立帮助签订合同的中介组织,无偿帮助经商户与客商签订合同,使市场经商户培养成买卖商品要有合同的观念,规范市场经营。三要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根据物流业诈骗案件的特点和手段,公安机关严密组织侦察破案,在侦破中各警种需密切配合,并加强同各地公安机关信息沟通实行并案侦查,发现线索及时查处,争取破获一批案件,处理一批犯罪嫌疑人,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震慑犯罪。还需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合同诈骗犯罪上升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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