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发达的制造业,为东莞物流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产业基础。东莞市政府五项政策支持东莞物流公司发展。
早在2003年,东莞市政度就出台《东莞市“十五”时期流通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从财税政策、用地、用电、融资、通关等五个方面对东莞物流公司给予扶持。
一、财税政策
根据广东省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3年起,东莞市对经认定的现代物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家300万元的贴息,并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商业用国有房产等有效资产划拨形式,增加国有资本注入。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等技术改造,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
从2003年起,经认定为现代物流企业的东莞物流公司还可享受所得税的政策优惠,税务部门可先按33%的税收率征收所得税,再由财政部门按18%的比例返还企业;市财政建立发展现代物流企业的专项基金,扶持企业做大作强。
二、用地政策
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按规定补交最低标准的土地使用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
企业经批准原划拨土地自行改造为物流配送中心、凡未涉及产权变更、转让或出租的,免予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用电政策
参照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给予现代物流龙头公司、物流园区及经流通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大型配送中心的用电按工业用电的标准收取电费进行优惠。电价优惠部分,企业要专账管理,用于技术改造和升级。
四、融资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东莞市商业银行加大对现代物流公司和物流园区等的信贷支持,增加信贷投放和授信额度。通关政策:海关进驻物流园区海关和商检等部门进驻物流园区,开辟保税仓库和监管仓库,对物流园区、现代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大型配送中心颁发“办事优先卡”,享受全市300家大型企业同等的服务优惠政策。
五、行政监管
支持大型物流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取得包括运输和国际货运代理在内的各类经营权,简化办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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